作者:朱慧松
據《華商報》19日報道:17日下午,西安市副市長楊廣信帶隊進行造紙行業(yè)污染整治活動。隨行人員在一戶農家的水龍頭接了一碗看上去很清的自來水,楊廣信接過碗喝了一口,然后嚴厲地向隨行的39位企業(yè)代表說:“來來來,你們過來嘗嘗這水,必須一人嘗一口!蔽恼碌臉祟}就是“治污現(xiàn)場會副市長領著企業(yè)主喝污染水”。
一名堂堂的副市長,為了調查造紙行業(yè)污染情況,不僅深入農間地頭實地調查,還親口品嘗了當地被污染的水。勿庸置疑,這是一種深入基層,情系百姓冷暖的舉動。相信不僅會使當地百姓為之動容,也會激勵有關部門更好地做好治污工作,媒體進行大張旗鼓的報道也很有必要。但楊副市長隨后的舉動卻有些不妥,其要求隨行的39位企業(yè)代表“一人嘗一口”,而且是“必須”的,這種命令似的做法顯然缺乏對人必要的尊重。
這些企業(yè)主并非政府工作人員,也不歸楊副市長“領導”,楊副市長有權帶領有關部門對其企業(yè)的污染行為進行調查,卻無權對他們個人“發(fā)號施令”,要求其必須“喝水”。即便是楊副市長的下屬,其也只能在工作上做出安排和指揮,而無權要求喝下一口污染水;而這39位企業(yè)代表所在單位不一定家家都有污染行為,那些“潔身自好”的企業(yè),沒有違規(guī)舉動,其代表為何也要承受喝污染水的“懲罰”?退一步說,即便這些企業(yè)代表所在單位有污染行為,甚至是嚴重的污染行為,這碗受污染的水就是他們企業(yè)所造成的。楊副市長也只能要求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企業(yè)該整頓的整頓,該停產的停產,并給予法人代表或責任人相應的懲處,但也不能用這種“必須喝水”的方式來給予其警醒。
如果這些企業(yè)代表是看到了楊副市長帶頭喝了污染水后被震撼和觸動,自愿也喝上一口,這另當別論。但現(xiàn)在是楊副市長發(fā)話,“必須一人嘗一口”,恐怕這些人想喝得喝,不想喝也得喝。盡管其不歸楊副市長直接管理,但在這種場合下,恐怕沒有人敢違抗命令。
當然,楊副市長的用心是良苦的,其親自喝水后再要求企業(yè)代表喝水,無疑是想讓這些企業(yè)代表有更切身的感受,更加深刻地體會污染給百姓生活帶來的不便,而且這種水是當地百姓日常飲用的,喝上一口也不會出大事。但良苦的用心也必須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來實現(xiàn),這種“逼人喝水”的做法不僅違背當事人意愿,在法律上同樣是站不住腳的,也不能當作水源被污染的證據,必須要經過科學化驗等科學手段。而如果按照這種做法,是否有關部門在查處有毒食品時就要求當事人吃上一口,查處淫穢光碟后就命令當事人看上一遍呢?
官員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舉動,在一定程度上還是“長官意識”在作祟,想通過個人命令似的言行來盡快解決某些問題。由于官員的特殊身份和地位,這種做法在短時間內可能很有效,立桿見影,但實則是一種對法規(guī)和正常工作程序的不尊重,從長遠來看,對問題的解決是沒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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