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場主題為“拒購金光集團紙品,攜手保護云南森林”的環(huán)保超市行動,在北京、蘭州、合肥等6省市的十幾家超市展開。志愿者身著統(tǒng)一服裝,來到APP金光集團的“清風”、“唯潔雅”“真真”等品牌的貨架前,亮出拒購的標識。 與此同時,首都17所高校的環(huán)保志愿大學生也在一起舉辦了一個題為“我拿什么來拯救你,云南森林”的研討會。APP是印尼最大的造紙企業(yè),金光集團是 A PP設在中國的下屬企業(yè)。在國際上,APP毀林改種桉樹樹漿紙的做法遭到了一些國際環(huán)保組織的反對,一些國家的進口商也開始停止從APP進口紙張和紙漿。最近,在我國,一些民間組織也在發(fā)起抵制APP紙品的活動。(4月3日央視《經濟信息聯(lián)播》)“民間組織”、“志愿者”,這樣的字眼如今已經越來越多地進入我們的生活。從此次“金光毀林事件”中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民間組織具備足夠多的“民意壓力”和輿論支持,有著特殊的作用,這種作用在地方政府相關部門不作為或者作為不力的情況下尤顯珍貴。筆者以為,此次在“金光毀林事件”中以高校環(huán)保志愿者為主體的民間組織終于走上前臺,通過有組織地研討、拒購、宣傳等方式顯示自身力量。這是可喜的社會進步現(xiàn)象。
在“金光毀林事件”中,有兩個問題需要正視。一是這樣的事件涉及環(huán)境、生態(tài)建設,關系重大;二是有關金光集團在云南毀林的報道早已有之,此次又曝出在海南毀林,一邊是媒體質疑,一邊是毀林事態(tài)的不斷擴大,這表明在此過程中林業(yè)主管部門沒有當好“看門人”、“把關人”。在這種情況下,此次民間組織走上前臺就顯得更為可貴,更加讓人欣喜的是,此次民間組織不僅僅“發(fā)出聲音”,而且采取了有效行動,在法律的框架內采取研討、宣傳乃至拒購行動,這些行動有效地填補了因政府相關部門作為不力而造成的“空白”。在以往,像這種“官不究”的事件往往不了了之,但現(xiàn)在,因為民間組織的存在和采取行動,此議題已經成為近期公眾關注焦點,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讓違反規(guī)定者付出了必要的代價。
我們的民間組織目前來看尚處于“初級階段”,但可喜的是,隨著國家政治文明的建設,已經有眾多民間組織開始在環(huán)保、弱勢群體權益保護等方面發(fā)出越來越響亮的聲音。而這些聲音恰恰是對政府行為的有益補充和重要參考,學著利用這些聲音而不是拒之門外甚至以“添亂”扣帽也是政府依法行政、“以人為本”執(zhí)政理念的重要內容。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政府“包打天下”、“無所不能”。民間組織不妨成為一種政府之外對公眾議題進行關注、探討并提出解決方案、采取相應措施的重要力量。
我相信,國家在發(fā)展,社會在進步,我們身邊的民間組織,也會從數(shù)量和質量上有所飛躍,它們關注的議題將更加廣闊,它們的組織和行動也會更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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