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箔鍛制技藝”被中國政府公布為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同時,唯一管理單位南京金線金箔總廠擁有的這一獨門技藝,也被確定為國家機密。
由于國內使用的烏金紙壽命短,正品率低,中國金箔在歐洲市場占有率不到1%;但自打南京金線金箔廠研制出了“新型烏金紙”,中國金箔的世界市場占有率迅速提高到60%,該廠的金箔銷售額也由1999年的500萬元猛增到現(xiàn)在的近億元。南京金線金箔廠對烏金紙采取了嚴格的保密措施:每包烏金紙都有編號,一張都不允許出廠,即使作廢的烏金紙也要統(tǒng)一登記保管;而工藝和配方更是密中之密,全廠知道者不超過5人,并均簽訂過保密協(xié)議。但市場上卻有烏金紙流通,引起國家保密局的關注,后經(jīng)調查,造成泄密的為南京金線金箔廠總廠的兩名技術員陸某(女)和黃某(女),后經(jīng)江蘇省南京市下關區(qū)人民法院對涉案人員進行了判決,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故意泄密及職務侵占罪,分別判處兩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和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