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6月甘肅省開始啟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下簡稱“林改”)試點工作以來,甘肅省各級林業(yè)部門全力推進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等主體改革,加快完善林權流轉、森林資源抵押貸款等配套改革,圓滿完成了“林改”各項任務,林區(qū)已呈現(xiàn)出“造林起高潮,產業(yè)大發(fā)展,林農鼓腰包”的好勢頭。
甘肅省有集體林地5987.61萬畝,占林地總面積的41%。2008年6月,甘肅省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及時制定出臺了《實施意見》,成立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確定合水、涇川、清水、宕昌、安定、永靖、臨澤7個縣(區(qū))為“林改”試點縣(區(qū)),依據有關規(guī)定,甘肅省應改5527.43萬畝,涉及14個市(州)、86個縣(市、區(qū))、1190個鄉(xiāng)鎮(zhèn)、13118個行政村、71258個村民小組。
到2011年10月,甘肅省全面完成了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任務,完成勘界確權5527.43萬畝。
通過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甘肅省完成集體林地勘界確權5524.29萬畝,占應改林地面積的99.94%;其中家庭承包經營5258.07萬畝,占勘界確權面積的95.18%;簽訂合同份數312.81萬份;完成林權頒證面積5524.29萬畝,占應發(fā)證面積的99.94%;有280.08萬農戶拿到了林權證;排查林權糾紛5231起,調處5230起,調處率99.98%。同時,把5500多萬畝集體林地和價值數百億元的森林資源資產確權到農戶,使農民真正擁有了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
此外,按照甘肅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省有68個縣(市、區(qū))建立了政府主導與農戶參與相結合的雙重管護制度,保證了森林資源安全;開展林權流轉104.1萬畝,實現(xiàn)流轉金額3837.96萬元;兌現(xiàn)落實農民承包公益林補償資金1.75億元,占應補償3.28億元的53.35%;辦理林權抵押貸款5.41億元;成立縣級林業(yè)綜合管理服務中心25個,組建農民林業(yè)專業(yè)合作社578個,建立各種林業(yè)協(xié)會180個。全省農民利用承包林地累計造林172.17萬畝,以林下種植、林下養(yǎng)殖、森林旅游、林產品加工等為主的林下經濟發(fā)展勢頭迅猛。
林權制度改革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是一個不斷探索、不斷創(chuàng)新的過程。今年,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全面推進全省集體林權制度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甘肅省將從今年起,利用5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建立財政支持林業(yè)保護發(fā)展有力、林業(yè)投融資政策完善、林業(yè)采伐管理科學、林權交易規(guī)范有序、社會化服務體系健全,責、權、利相統(tǒng)一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