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恩股份將與中國進出口銀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簡稱“進出口銀行”)簽署《借款合同》(進口信貸流動資金貸款),進出口銀行將向公司提供不超過6,0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的進口信貸流動資金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下浮10%,貸款期限為自貸款發(fā)放日起一年。
凱恩股份、進出口銀行將分別和凱豐紙業(yè)及凱特紙業(yè)簽署《貸款資金使用協(xié)議》,上述貸款不超過3,500萬元的資金實際使用人為凱豐紙業(yè),不超過2,500萬元的資金實際使用人為凱特紙業(yè),利息和本金將由上述兩家公司支付給公司,由公司支付給進出口銀行。
凱恩股份擬為凱豐紙業(yè)提供余額不超過3,200萬元的財務資助,主要用于凱豐紙業(yè)的短期資金周轉(zhuǎn),期限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公司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收取被資助公司資金占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