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鳳陽法院宣判了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被告人陳某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依法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案情回顧 2016年至2017年9月,被告人陳某某在經(jīng)營安徽省鳳陽縣某包裝制品有限公司期間,共拖欠工人葉某某、曾某某等七人工資合計79600元。 這七名工人在找陳某某討要工資未果的情況下,于2019年6月20日到鳳陽縣勞動保障監(jiān)察部門報案。鳳陽縣勞動監(jiān)察保障部門立案后通過電話、短信方式聯(lián)系陳某某到案處理,陳某某均未回復。 同年6月20日,鳳陽縣勞動保障監(jiān)察部門將限期整改指令書張貼在該公司門上,并于同年7月3日又將該指令書郵寄給陳某某,陳某某拒絕簽收。2019年7月25日鳳陽縣人社局將該案移送鳳陽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在偵查期間陳某某將拖欠的七名工人工資予以歸還。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合計人民幣79600元,數(shù)額較大,經(jīng)政府有關(guān)部門責令支付后仍不支付,構(gòu)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應(yīng)予依法懲處。 被告人陳某某案發(fā)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某在提起公訴前已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可以從輕處罰。綜上,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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