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議會通過了新的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法規(guī)(PPWR)。該法規(guī)以476票贊成、129票反對和24票棄權獲得通過。 歐洲理事會還需要正式批準該協(xié)議才能生效,預計在夏季之后。 新舉措旨在使歐盟使用的包裝更加安全和可持續(xù),要求所有包裝均可回收,最大限度地減少有害物質的存在,減少不必要的包裝,提高再生材料的利用率,并改善收集和回收利用。 減少包裝并限制某些包裝形式 該協(xié)議設定了包裝減量目標(2030年減少5%、2035年減少10%、2040年減少15%),要求歐盟國家特別減少塑料包裝廢棄物的數(shù)量。 根據(jù)協(xié)議,從2030年1月1日起,部分一次性塑料包裝形式將被禁止,比如:用于未經(jīng)加工的新鮮水果和蔬菜的包裝、在咖啡館和餐館灌裝和消費的食品和飲料包裝、獨立包裝調料(如調味品、調味汁、奶精、糖)、化妝品的住宿裝微型包裝以及機場行李箱的收縮塑料膜。 歐洲議會議員還確保禁止使用非常輕的塑料購物袋(厚度低于15微米),除非出于衛(wèi)生原因需要或作為散裝食品的主要包裝以幫助防止食物浪費。 為減少不必要的包裝,集裝、運輸、電商包裝的空置率上限為50%;制造商和進口商還必須確保包裝的重量和體積最小化。 禁止使用“永久性化學品” 為了防止對健康產(chǎn)生不利影響,議會確保禁止在食品接觸包裝中使用所謂的“永久化學品”(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即PFAS)。 鼓勵消費者重復使用和重新灌裝 參與談判的雙方同意,在2030年前,將為酒精和非酒精飲料(牛奶、葡萄酒、芳香葡萄酒、烈酒等除外)的可重復使用包裝設定一個具體目標(至少10%)。在某些條件下,成員國可給予這些要求五年的減損期。 餐飲業(yè)飲料和外賣食品的最終銷售商有義務為消費者提供自帶容器的選擇。他們還必須努力在2030年前提供10%的可重復使用包裝產(chǎn)品。 此外,應歐洲議會的要求,各成員國必須鼓勵餐廳、食堂、酒吧、咖啡館和餐飲服務業(yè)以可重復使用或可再充裝的形式提供自來水(如果可以提供,以免費或收取低廉的服務費的形式)。 可回收包裝、更好的廢棄物收集和回收利用 談判人員一致認為,所有包裝都應可回收,并滿足二級立法規(guī)定的嚴格標準。輕質木材、軟木、紡織品、橡膠、陶瓷、瓷器或蠟將獲得一定的豁免。 其他商定的措施包括: -包裝中任何塑料部分的最低回收量目標; -按產(chǎn)生的包裝廢物重量計算的最低回收目標,并提高了可回收性要求; -到2029年,90%的一次性塑料和金屬飲料容器(容積不超過3升)將單獨收集(押金退還制度)。 2018年,包裝行業(yè)在歐盟創(chuàng)造了3550億歐元的營業(yè)額。包裝是不斷增加的廢物來源,歐盟總量已從2009年的6600萬噸增加到2021年的8400萬噸。2021年,每個歐洲人產(chǎn)生了188.7公斤包裝廢物,如果不采取額外措施,預計到2030年,這一數(shù)字將增加到209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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