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17日
西曼紙業(yè)有限公司等7家造紙公司和美國造紙同業(yè)國際工會提交對薄棉紙、皺紋紙?zhí)崞鸱磧A銷調查申請。 |
2004年2月18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fā)布公告,決定啟動對原產于中國的薄棉紙產品(tissue paper product)和皺紋紙產品(crepe paper product)的產業(yè)損害調查程序。 |
2004年4月1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紙產品作出產業(yè)損害初裁。 |
2004年4月9日
產業(yè)損害初裁提交美國商務部 |
2004年11月30日
美國商務部(DOC)發(fā)布公告,宣布對我縐紙制品(Certain Crepe Paper Products)反傾銷案做出終裁:認定我縐紙制品的生產商和出口商在美進行低于公平價值的銷售,涉案企業(yè)的傾銷幅度均為266.83%。 |
2005年1月6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皺紋紙作出反傾銷產業(yè)損害終裁,認定原產于中國的皺紋紙對美國國內產業(yè)造成實質性損害或損害威脅。 |
2005年1月19日
美商務部(DOC)致函我駐美使館經商處:應本案強制應訴企業(yè)—中國航空科技進出口總公司的要求,美DOC將召開對華棉紙制品反傾銷案公眾聽證會,會議將圍繞各方就本案遞交DOC的案件辯護詞和反駁意見中提出的相關事項進行,會議開始時間為1月24日 (周一) 下午2:00,DOC同時規(guī)定了聽證會的進程表。 |
2005年2月4日
美國商務部在2月4日發(fā)表的最后裁決書中指出,中國公司出口的棉紙在美國市場構成傾銷。據(jù)計算,所有傾銷公司的傾銷幅度相當,均為112.64%。 |
2005年3月8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我輸美棉紙產品作出終裁,認定我棉紙以低于正常的價格在美國銷售,損害了美國的相關行業(yè)。 |
對棉紙?zhí)崞鸱磧A銷調查的美國公司(6家)
西曼公司、鷹公司、花城公司、卡羅克、紙業(yè)服務公司和撲特尼公司
對皺紋紙?zhí)崞鸱磧A銷調查的美國公司(2家)
西曼公司和美國縐紗公司
涉案產品主要分布在下列海關編碼中:
48023000、48025400、48026100、48026200、48026900、48043900、48064000、48083000、48089000、48119000、48239000、95059040。 |
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
中國的皺紋紙的反傾銷日程安排
程 序 |
日 期 |
提交申請書 |
2004年2月17日 |
立案 |
2004年3月8日 |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初裁 |
2004年4月1日 |
美國商務部初裁 |
2004年9月14日 |
美國商務部終裁 |
2004年11月29日 |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終裁 |
2005年1月13日 |
發(fā)布反傾銷征稅令 |
2005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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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
中國的皺紋紙的反傾銷終裁結果
企 業(yè) 名 稱 |
傾銷幅度(%) |
江蘇國宇經貿實業(yè)有限公司 |
266.83 |
福建南平市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
266.83 |
福建新吉福企業(yè)有限公司 |
266.83 |
寧波Spring Stationary有限公司 |
266.83 |
福州輕工業(yè)進出口有限公司 |
266.83 |
福州Magicpro禮品有限公司 |
266.83 |
中國其他公司 |
26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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